关于2025年度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3-26
按照《辽宁省林学会章程》《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省林学会已完成了“2025年度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下(见附表)。 为确保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加强社会监督,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均可向辽宁省林学会监事会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电话:024-81573611;13940424355(原女士)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26号1208室 邮 编:110036 辽宁省林学会 2026年3月26日


